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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用金预借和报销怎么处理?

编辑:乐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2-05

1.职工预借备用金时,要填写一式三联的“借款单”,说明借款的用途和金额,经本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批准后,方可领取。

2.职工预借备用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,数额较大的借款,应以信汇和电汇的方式解决,防止携带过多的现金,预借的备用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,不得购买私人物款。

3.职工使用备用金办事完毕,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财会部门报销,剩余备用金要及时交回,不得拖欠。报销时,应由报销人填写“报销单”,并附有关原始凭证,经有关领导审批。

企业的财会部门对于备用金的预借、使用和报销负有重要责任,要严格掌握,认真进行审核。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,不得任意提高开支标准,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开支,应坚持原则,拒绝支付或不予报销。

备用金的管理办法一般有两种:

1.随借随用、用后报销制度,适用于不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单位和个人;

2.定额备用金制度,适用于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单位和个人。

定额备用金制度的特点是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车间,分别规定一个备用金定额。按定额拨付现金时,记入”其他应收款“或“备用金”科目的借方和“库存现金”科目的贷方。报销时的金额直接记入“库存现金”科目的贷方和有关科目的借方,不需要通过“其他应收款”或“备用金”科目核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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